百問核電:切爾諾貝利核事故是怎么回事?切爾諾貝利核事故會不會在我國發(fā)生?

2022-02-11 09:04  來源:國家能源局  瀏覽:  

切爾諾貝利核事故是怎么回事?

答:1986年4月26日,前蘇聯(lián)的切爾諾貝利核電廠4號反應堆機組檢修后重新啟動過程中,堆芯發(fā)生超瞬發(fā)臨界,堆芯熔化,高溫產生大量的氫氣和蒸汽發(fā)生爆炸,引發(fā)大火并散發(fā)出大量高能輻射物質至大氣層。事故致使31人在數(shù)周內死亡(包括非放射性致死3人),參加事故清理人員20萬人,平均輻射量100mSv。據(jù)估計,切爾諾貝利核事故給烏克蘭和白俄羅斯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2350億美元以上。該事故被認為是核電歷史上最嚴重的事故,也是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表(INES)中首例被評為第7級(最高級)的事故。

事故發(fā)生后,蘇聯(lián)政府立即組建了國家事故調查委員會,調查事故產生的原因。事故發(fā)生的直接原因是該核電站采用石墨沸水堆,自身設計缺陷多,加之試驗操作不當導致反應堆功率急劇上升,產生大量蒸汽,致使反應堆堆芯壓力急劇升高,最后產生爆炸事故。根本原因是反應堆堆芯設計和控制保護系統(tǒng)設計存在缺陷(正氣泡反應性系數(shù)、無安全殼、落棒慢等)以及核安全文化欠缺。切爾諾貝利核事故使人類真正認識到核電廠系統(tǒng)的復雜性和安全的重要性。

切爾諾貝利核事故會不會在我國發(fā)生?

答:切爾諾貝利核電廠4號機組的反應堆是壓力管式石墨慢化沸水堆。該堆型設計上的不安全因素早在1983年就已在立陶宛同類型反應堆上被發(fā)現(xiàn),但沒有引起管理機構的足夠重視,未采取任何改進措施。此外,切爾諾貝利核電廠當時的試驗準備工作極其草率,未嚴肅認真地制定和實施試驗大綱,更無安全處置預案,致使操作人員對實驗中可能出現(xiàn)的各種異常情況毫無準備。

切爾諾貝利核事故之后,促使核安全工業(yè)界對于核電廠安全性的改進。

第一,首次提出了核安全文化的概念。通過對該事故的總結和反思,國際原子能機構(IAEA)的國際核安全咨詢組提出核安全文化的概念,并于1991年發(fā)表《安全文化》報告,在世界范圍內被廣泛接受。國家核安全局翻譯大量核安全文化文件,強化核安全管理,重視人員安全教育培訓,提高了核電安全審評意識,并推廣至整個核工業(yè)領域。

第二,進一步認識到安全殼的重要作用,全面改進該堆型技術設計,包括提高鈾濃度,糾正控制錯誤設計、縮短落棒時間、減小正反應性等,在發(fā)展中放棄石墨慢化輕水冷卻的壓力管式反應堆的發(fā)展。目前中國核電廠均設有4道安全屏障。第1道,核電站的燃料是二氧化鈾的陶瓷體芯塊,能把絕大部分的裂變產物自留在芯塊內;第2道,性能相當好的鋯合金包殼管把芯塊密封在管里;第3道,壓力容器及一回路壓力邊界;第4道,安全殼。當4道屏障同時失效,放射性物質才有可能泄漏,但這個概率是極低的。我國不建石墨水冷堆,選擇更安全的壓水堆型并增加了安全措施,提高安全文化,加強監(jiān)管和人員培訓等,我國不會發(fā)生類似切爾諾貝利核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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